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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12:47:4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方面知识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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