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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法免征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23:12:27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不属于个人的,而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对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如果单位或者个人要使用的话,应该按照使用面积的大小征收土地使用税,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要征收土地使用税。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土地使用税法免征范围。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不属于个人的,而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对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如果单位或者个人要使用的话,应该按照使用面积的大小征收土地使用税,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要征收土地使用税。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土地使用税法免征范围

  一、土地使用税法免征范围

  按照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有: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现行税法对其他类型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案例:某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产原值600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2%;小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后10日内交纳,1月31日计算本月份应交纳各项税金。

  月应纳房产税额==5760/12=480(元)

  月应纳车船使用税额==1500/12=125(元)

  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1500×6/12=9000/12=75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提取应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1355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480

  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125

  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750

  法律快车小编要提醒一点就是,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土地使用税法免征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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