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土地管理法 > 土地管理 > 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2 14:21:47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的购买一般的产权年限是70年,因为国家对于土地的使用权限最高的年限就是70年。虽然一般房管局之后给房产证的年限写明20年但是这是申请续期的。那么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及其相关问题。

  房屋的购买一般的产权年限是70年,因为国家对于土地的使用权限最高的年限就是70 年。虽然一般房管局之后给房产证的年限写明20年但是这是申请续期的。那么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及其相关问题。

  一、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该《意见》发布后,国土资源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温州当地群众期盼尽早解决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12月8日,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后复函: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但值得关注的是,“两不一正常”是过渡性办法,是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要求,主要是考虑便民、利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

  二、什么是“两不一正常”

  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这是《物权法》149条讲的,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现在是按有偿怎么收费,无偿怎么收费,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作出任何收费的决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的费用。

  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

  今年年初,在哈尔滨工作了5年的杨国光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50平方米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却让他感到满足。当时,他还没有考虑过70年以后房子的命运。

  4月,温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一事引起了全国关注,杨国光也不例外。温州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时却发现,所购买的房产因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期无法过户。资料显示,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且土地使用证已经过期。一时,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要不要补缴地价款等,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不管20年还是70年,一旦到期,买下的房子会如何,又该做点啥?”想到这里,杨国光心里有些不踏实。他向律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待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属于业主。

  温州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国内,深圳青岛重庆等地都存在类似问题。在青岛,一些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也只有20年或30年,其中部分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

  一些网友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回到法律的源头妥善解决。

  以上就是关于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及其相关问题。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进一步的进行续期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工商局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