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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15:41:53 人浏览

导读:

为了解决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需要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安置补偿。对于权属明确的土地,安置补偿费的归属也是明确的;那么对于开荒的土地,安置补偿费该怎么确定归属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开荒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

  为了解决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需要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安置补偿。对于权属明确的土地,安置补偿费的归属也是明确的;那么对于开荒的土地,安置补偿费该怎么确定归属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开荒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

开荒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

  一、开荒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

  这里需要看土地的性质才好分析补偿(不是赔偿)的问题。如果属于荒地,那么,根据《宪法》第九条规定,荒地可能归属国家,也可能归属集体。这里需要看该土地到底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如果是国家所有,镇政府征用,就不是征用,是代表国家使用,不需要给违法在土地上种植的人补偿的。如果是集体所有,那么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予以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根据被征地农民的意愿,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将被征地农民获得安置补助费相对应的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或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的,可将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留存的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公益金,严格管理,将不低于9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

  开荒的土地主要看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国家所有,那么就没有安置补偿费的问题;如果属于集体所有,安置补偿费就归集体。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开荒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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