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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性质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9:15:00 人浏览

导读:

国有地从国家到具体企业或者个人手中一共三种途径,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那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性质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国有地从国家到具体企业或者个人手中一共三种途径,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那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性质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性质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性质是什么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我国法律界认识不一。就理论界而言,民法学者认为其属于民事合同,行政法学者认为其属于行政合同。在审判实践中,以前法院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多作为民事案件来受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该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规定为第五个民事案由,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月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把行政合同列为行政行为之一。依据该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案由应当定为土地行政合同纠纷,应该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行政合同。

  二、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性质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目前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主要有两种说法:民事合同或行政合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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