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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7 15:48:18 人浏览

导读:

房地产工程建设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的基本程序大致包括:(1)立项;(2)可行性研究;(3)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建设项目方案的分项审批;(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取得土地使用权;(6)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构想付诸
房地产工程建设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的基本程序大致包括:(1)立项;(2)可行性研究;(3)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建设项目方案的分项审批;(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取得土地使用权;(6)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构想付诸实施的第一步,在以后的每个开发环节,都需要在本阶段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而言,在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并向市计委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计委审批获准后,项目即取得年度预备项目资格。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确立,取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等立项手续后,开发公司应着手进行项目的方案和规划申报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市政配套方案,签订相关协议。这些市政配套方案需获得相关部门的专项审批。根据国家和各地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建设单位从事房地产开发或基本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从规划部门获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前置条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开工前,还必须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至此建设工程才能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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