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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13:52:30 人浏览

导读:

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喜欢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签订一个认购书,其实认购书的效力就是一个预售合同,所以其里面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喜欢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签订一个认购书,其实认购书的效力就是一个预售合同,所以其里面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

  房屋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二、认购书性质

  对房屋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非独立的合同,因为房屋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

  最新的法律观点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独立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三、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最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磋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非常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屋时,最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把“许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优惠价格”、“保留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予以明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的全部内容。大家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记得检查是否少了什么内容没有,不然会让自己产生经济损失。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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