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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业主收房“八项注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7 08:20:59 人浏览

导读:

律师提醒业主收房“八项注意”出处:中国律师网入夏以来,商品房交付进入高潮,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邓立新律师提醒广大业主,在房屋交付时应注意如下问题:一、业主在收房之前,一定要仔细揣摩购房合同和有关宣传资料(楼书、广告、宣传册),了解房屋交付时的

  核心内容:入夏以来,商品房交付进入高潮,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邓立新律师提醒广大业主,在房屋交付时应注意一些纠纷问题。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业主在收房之前,一定要仔细揣摩购房合同和有关宣传资料(楼书、广告、宣传册),了解房屋交付时的具体标准,比如房屋的结构如何、房子于何时交付、交付时应具备哪些条件等等。

  二、业主在收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收房时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有问题,业主可以直接到网上或者房产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签证备案;仔细核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与合同中约定的是否一致。如:合同显示的房屋平面结构与实际平面结构是否一致。邓律师以他曾接过一起案子为例,业主在验房时发现屋内有一根立柱,影响使用,而当初平面图上并没有这根柱子,这样就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

  四、对开发商承诺的优惠是否与实际所得相一致,明确开发商赠送的花园、阁楼,其是否有赠送的权利。曾有开发商承诺把顶楼平台送给顶楼业主,但实际上顶楼平台的面积已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将其赠送给业主。

  五、对于楼盘造型、公共配套及相关设施与开发商向业主们承诺的是否一致,开发商有没有挪动、增设或减少公共设施等等。

  六、在收费方面的“一房清”和“一价清”问题。邓律师解释,所谓“一价清”是指房屋销售价格中应包含与住宅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如大家现在关注较多的燃气管道工程费、单元电子对讲保安门、水电表、有线电视开户费等等。开发商在交房时,再额外收取煤气开通费等那就属于违规。

  七、业主收房时,也要检查小区的外部环境,就曾有某业主验房时发现自家窗户外多了一堵墙,这在分户图中并未标明,但又严重影响了业主的采光、通风,给业主带来了困扰。

  八、开发商在交房时,还存在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延期交付的问题。邓律师分析延期交付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房屋没有建成并通过质检站的验收;二是业主按时验收,发现房屋存在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的,整改时间也属延期。对于延期交付的处理,一般从合同约定,开发商按延期的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已付房款的利息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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