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限购新政下要多给首付,购房者能否解除合同?
导读:
各地方出台住房限购政策,有相当一部分人因此受到影响。而住房限购新政算不算是不可抗力因素?新政后首付预算多出四分之一,大部分购房者都无力承受,能否解除合同?下面一起来看看。
限购新政算不算是不可抗力因素?
虽然调控政策度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但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可能出现的履行障碍应当有所预见。因此房地产调控政策不符合“不可抗力”中“不能预见”的要件,不属于不可抗力。贷款首付提高、贷款期限缩短,并不必然导致买受人无履约能力或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显示公平,因而调控政策不能简单认定为情势变更。
新政后首付预算多出四分之一,大部分购房者都无力承受,能否解除合同?
虽然调控政策不构成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但调控政策确实可能对买受人的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对合同继续履行产生困难。如果合同订立后因调控政策致使买受人无法依约支付房款,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塬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应予支持。但买受人应当对其受到调控政策影响、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负担举证责任。
注意:
如果合同中有类似“因故无法办理贷款,由买受人自行筹集资金支付”的约定,此时买受人以因调控政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买受人应当自行筹集房款。
如果合同中有类似“因当事人自身塬因无法办理贷款,由购房人自行筹集资金支付”的约定,因调控政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塬因,故买受人以调控政策为由解除合同,一般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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