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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开发商五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0 01:37:5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开发商建房和售房资质是买房之间必须要验证的,关系到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开发商的五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核心内容:开发商建房和售房资质是买房之间必须要验证的,关系到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开发商的五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五证”的涵义

  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这“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在这“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同时,购买期房时还要考查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是否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是否已确定。

  根据我国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开发商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其从事商品房开发的根本条件。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取得的方式无非是两种,其一是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二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了明确开发商的用地是否是出让土地,购房者应重点审查下列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缴纳地价款的有关凭证。

  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有: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数额及缴纳情况,投资开发的期限,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应特别注意的是:

  (1)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和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

  (2)土地证上应加盖“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如果土地证上加盖了“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则表明土地使用者未缴足地价款;

  (3)土地证不得擅自涂改;

  (4)土地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和开发商的名称相一致。[page]

  三、怎样认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的形象进度达到一定程度时,方可办理预售许可证: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预售许可证编号;发展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地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地块编号;《房地产证》编号、栋数;批准预售的建筑面积,其中包含的各类建筑面积和套数、间数;发证机关、有效期;销售范围;用途;附注内容等。开发商拿出该证时要仔细看清每个栏目和内容是否确实无误。

  (1)看发展商名称(售房单位)这个栏目时,主要是摸清现在接触的售楼机构是否是合法的销售主体。一般售楼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开发商自身的一个下属部门,另一类是开发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如果是后者最好能提供开发商的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身份。

  (2)看项目名称这个栏目时,也挺麻烦,因为一些项目在开发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名字,置业者就有必要搞清楚几个名词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3)用途这个栏目实际决定了物业类型,从开发商角度看,决定了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哪类物业交,土地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角度看,直接影响了将来物业的收费标准的允许范围。一般为商业、住宅、公寓等。

  (4)销售范围是最核心的问题,一个项目的《销售许可证》既可以按楼座发,也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按楼层发。同一项目的不同楼座办证虽有先后之别,但有些发展商因为急于收回楼款,往往会用一期的预售证冒充二期的预售证。有些项目申报时有发展商自用房或合作方分成房,只能另行办理补地价等手续后才能进入市场,而不能以商品房预售。因此,要搞清项目的建筑面积与预售批准的销售面积是否一致。

  此外,发证机关及其公章必须清楚,必须是有权机构。而且《许可证》本身的年限也是个需要留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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