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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房管局发布警示:买房时不要随便交定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3 17:52:46 人浏览

导读:

虚假广告、违规预售、一房多卖……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乱象,本月起,太原市展开了新一轮的整治房地产市场工作。根据连续多日的市场检查以及群众投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监察大队今日发布今年第1号购房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买房置业时要防止被虚假广告忽悠,认真

  虚假广告、违规预售、一房多卖……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乱象,本月起,太原市展开了新一轮的整治房地产市场工作。根据连续多日的市场检查以及群众投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监察大队今日发布今年第1号购房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买房置业时要防止被虚假广告忽悠,认真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项最新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购房者对楼盘的第一印象都来自广告,可见广告的影响力不容小视。”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目前市场上有不少房地产类虚假广告,“据不完全统计,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50%以上都和虚假广告有关。”为此,购房者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楼盘广告前,要保持足够的理性,不要被美轮美奂的图片或文字引诱得热血沸腾,最终掉进不良开发商策划的“美丽陷阱”。

  需注意的是,多数楼盘广告都会用大量图片增加视觉效果,购房者要弄清楚这些图片是建筑设计效果图还是模型照片;多数广告会把商业、教育、绿化、交通等正处于政府规划中的项目作为楼盘的配套设施进行宣传,然而购买商品房后,才发现配套设施其实遥遥无期。

  购房时,消费者应对有意向的楼盘进行详细了解,除了价格、面积、户型、周边环境、配套设施以及售后服务,还要详细咨询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绿化、保安、保洁等,并将经销商相关方面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此外,对开发商的综合实力、诚信度以及物业公司的口碑也要多方了解。

  另外,签订认购协议或交纳所谓排号费、预购定金等费用均不是购房的必备条件。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费用。因此,不要随便向开发商交付定金,要注意认购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认购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问清该房产有无抵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消费者还可登录市房地产信息网 ,通过“房产信息公告”一栏查询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若对违法违规售房进行举报,可拨打电话0351—4942643投诉。

  -提个醒

  购房前,消费者必须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照”,“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五证”之中最后一个颁发的,是确定开发商所售房屋是否合法的依据。

  而且要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注明的开发商应当和出售房屋的出卖人完全一致,否则不能确定开发商销售的合法性。(记者 胡斌 实习生 胡曼 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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