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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限购令后的购房流程详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0 14:05:34 人浏览

导读:

2月2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文件武房发[2011]32号,广大购房者一直关注的汉版国八条终于“尘埃落定”,文件规定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文件武房发[2011]32号,广大购房者一直关注的汉版国八条终于“尘埃落定”,文件规定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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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版国八条下,很多购房者在揣摩自己是否被限购的同时,也有疑问,现在的购房流程是什么样的?对此记者走访了武汉市几个楼盘,亲自到现场去探访现在的购房流程。售楼部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现在的购房流程和原来基本一样。因为之前1月1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颁布的限购令,也要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购房者要提供购房者及家庭成员信息,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交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只不过限购的范围扩大到全武汉市,二手房也列为了限购范围。

  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现在的购房工作流程,流程分为资料核验、资格核查、网上签约、合同备案、产权登记等环节组成。

  1、购房人资料提交

  进入售楼部,职业顾问再给你介绍楼盘的时候,会告知你限购政策,询问你及家人的基本情况,如是否是武汉市本地户口,家里现在有几套住房,如果没有住房或者有一套住房可以再买一套,如果有两套住房了则不能再买;外地户口则需提供近两年以内的一年武汉市社保缴纳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才能购买,如果不能提供则不能购买;对于集体户口,必须身份证也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发的才行。

  2、购房人资格核查

  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未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的,不能进行网上签约。

  企业在申请购房资格核查时,应在合同备案系统中选定购房人所购住房,通过房屋列表的“资格核查”栏目,按要求输入核验后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与购房人关系、是否本市户籍),合同备案系统将上述信息上传送至市房产信息中心。

  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在全市合同备案系统和房屋登记发证业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信息,并在48小时内将查询结果反馈到合同备案系统。

  查询结果反馈前,合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所选购住房予以锁定。企业在查询结果反馈前可撤销购房人的查询申请,撤销后该套房屋解除锁定。

  3、申请异议复查

  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可打印并向购房人出具该套住房《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通知单》,购房人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48小时内持《结果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和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填写《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申请表》。市房产信息中心及时复查后,应对复查结果出具《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结果通知单》。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购房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关联,并解除房屋锁定,可进行网上签约;仍不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该套房屋解锁并返回到待查询状态。

  4、网上签约打印纸质合同

  符合购房条件的,合同备案系统将房屋座落与查询购房人姓名关联,并将锁定状态解开,购房双方可以进行正式网上签约,打印并签署纸质合同,同时还将随合同一并打印《承诺书》及《结果通知单》,网上签约成功后购房双方不得自行撤销合同。

  《承诺书》由购房人签字确认,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购房人愿意承担导致不能合同备案及房产登记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5、合同备案

  企业应在网上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备案上报清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到项目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应认真核实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同时留存一份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全套收件资料,并向企业出具《不予合同备案通知书》。

  6、复核及产权登记

  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在购房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收取《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复核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和住房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予以登记办证;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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