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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2 10:44:57 人浏览

导读: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就是在房地产商还未将房屋建成之时,为了筹集建房资金。进行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在预售房屋购买时都会签订相应的预售合同。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相关问题。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就是在房地产商还未将房屋建成之时,为了筹集建房资金。进行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在预售房屋购买时都会签订相应的预售合同。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相关问题。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二、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

  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的方式有:

  1.要求开发商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

  2.将收房的过程录下来;

  3.向开发商提出书面的整改通知;

  4.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房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三、买期房流程

  第一步,签订认购书,订购书等预约合同。开发商销售方应明示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备案销售证明、可预售建筑面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等。注意认购书的性质为预约合同,区别最主要的是看其是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签订认购书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在一定期间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义务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决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第二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其相应补充协议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等。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商品房购房人说明预售房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在此阶段,容易产生大量定金纠纷。

  第三步、预售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政府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备案系统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网备操作系统核实后,生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购房人可持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另外,买卖合同当事人可共同通过网备操作系统自行办理相应变更或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交接房进入前期物业管理。当购房人按约定全款或者按揭支付房款后,按合同双方办理交接房手续,购房人应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之后按前期物业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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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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