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产买卖 > 公房买卖 > 编读往来:公房须在取得产权后出售

编读往来:公房须在取得产权后出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9 22:29:42 人浏览

导读:

陈女士:我现在住的是2000年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如果要出售的话,需要与原产权单位办理什么手续?答:凡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出售人可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将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目前,

  陈女士:我现在住的是2000年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如果要出售的话,需要与原产权单位办理什么手续?

  答:凡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出售人可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将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目前,出售人先到原产权单位按99京房改办字42号的有关规定补交房价款,并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其销售收入全部归产权个人所有。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