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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物业费方式惩罚物业公司 吃亏的还是自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0 02:42:26 人浏览

导读:

对开发商有意见,对物业公司不满意都可能成为小区业主拒付物业管理费的理由。不缴费,看似惩罚了物业公司,但利益受损的并非只是物业公司。8月7日下午,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召开的业主委员会专题座谈会透露出的一个信息是:遏制拒付物业管理费的不合法行为,引导业主理

对开发商有意见,对物业公司不满意……都可能成为小区业主拒付物业管理费的理由。不缴费,看似“惩罚”了物业公司,但利益受损的并非只是物业公司。8月7日下午,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召开的业主委员会专题座谈会透露出的一个信息是:遏制拒付物业管理费的不合法行为,引导业主理性维权。

  物业欠费成矛盾焦点

  目前,本市共有住宅小区8486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6114个,占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住宅小区的82.9%。在长宁区仙霞社区内,仙霞物业公司是管理售后公房最多的一家。长宁区人大仙霞代表组对这家物业公司的调查表明,拒付物业管理费通常达到20%,其中,保安费收缴率仅为50%。

  物业欠费成为小区矛盾的焦点,即便是在一些新建高档住宅小区,拖欠物业管理费也很常见。长宁区人大代表唐秋生说,有些业主只要权利,不尽义务,认为物业服务越多越好,付费越少越好,最好不付。这种思维偏差正是拒付物业管理费的根源之一。

  物业公司“忍气吞声”

  对拒付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往往“忍气吞声”。因为,一种常见的现象是,一个新的业委会一成立,往往要做两件事:第一,要求物业公司降低物业管理费;第二,考虑是不是可以炒掉物业公司。这两件事让物业公司很“紧张”。其实,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对拒付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但物业公司一般都不愿这么做。但作为“回报”,物业的服务却会从其他方面“降低标准”。

  市民沈迎宁也是业委会主任,他说,物业公司要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服务质量;业委会同样也要提高法治素养,要引导业主理性维权。

  不能让守法业主吃亏

  拒交合理费用,不仅损害物业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侵害守法业主利益,俗话叫做“揩油”。“享受绿化,白乘电梯,你所享受的一切都由其他业主替你买单,难道是别人欠你的吗?”闵行区雅致公寓业委会主任夏志勇说,业委会曾经这样“劝告”不缴费的业主,结果,他们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达到了99%。

  业委会应该向业主传递一种观念:不缴物业管理费,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业主;享受服务就该依法缴费,不能让守法业主吃亏。

  徐明政律师也是业委会成员,他建议,可否设立产权证年检制度,以便建立业主的诚信档案。业主凡是拒付物业费,违反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产权证年检就不过关,房屋转让等相关经济活动就要受到限制。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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