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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修合同“拷问”诚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8 05:10:4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装修款无论分3次付还是分5次付,尾款比例成了公司和业主争论的焦点。老合同文本首付款比例高达60%~65%,只有5%的尾款压缩了业主的主动权,行业投诉多协调难。今年5月20日市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的新合同,把首付款和尾款均设定为30%。而装修公司担心尾款多难收回
核心提示 装修款无论分3次付还是分5次付,尾款比例成了公司和业主争论的焦点。老合同文本首付款比例高达60%~65%,只有5%的尾款压缩了业主的主动权,行业投诉多协调难。今年5月20日市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的新合同,把首付款和尾款均设定为30%。而装修公司担心尾款多难收回

核心提示

款无论分3次付还是分5次付,尾款比例成了公司和业主争论的焦点。老合同文本首付款比例高达60%~65%,只有5%的尾款压缩了业主的主动权,行业投诉多协调难。今年5月20日市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的新合同,把首付款和尾款均设定为30%。而装修公司担心尾款多难收回,普遍持抵制态度。合同文本如何秉承公平合理原则,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

促使行业走向规范?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诚信的缺失是新合同难推行的深层次原因。

业主赞成减少首付款怕:装修公司收了钱玩“蒸发”

不能按时交工

昨日,建达大厦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去年11月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装修费用为6万元,约定今年元旦必须完工。按照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当天,油漆工进场,王女士分别支付了65%和30%的款项,可时至今日,洁具和灯具仍然没有安装完毕。“剩下的活儿多不多少不少的,让我无所适从。”王女士说,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安装费加上维修费,款项远远超过5%的尾款,投诉无济于事,为这事打官司成本太高。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一季度,全市装修投诉45起,其中多数是装修合同纠纷和装修质量投诉。市消费者协会主任黄静说,由于消费者不懂,装修公司不愿意细化,合同签订得往往比较模糊粗糙,很容易出现纠纷。由于前期消费者付了大量的装修款,即使装修质量有问题,剩下的尾款不足以约束装修公司的行为,最多也就是5%的损失,而消费者的损失就大了。收了钱人间“蒸发”

更有甚者,少数装修公司故意钻合同的空子,欺诈消费者。据市建筑装饰协会有关人士介绍,去年,姑苏百盛公司以超低价为诱饵,短时间内签订了20多份合同,骗取65%的装修款之后,象征性地进行部分装修,然后就停工了。装修公司不断变更办公地点,与消费者打起“游击”,直至公司“蒸发”。类似的投诉,也让市建筑装饰协会为难。据统计,去年第四季度,市建筑装饰协会接到家装投诉48起,咨询76人次,其中17起已经解决,4起进入司法程序,8起拖欠工程款,还有19起找不到公司负责人,至今难以解决。目前家装投诉占到整个装修投诉的90%。

根据投诉和解决情况来看,纠纷的根源多是合同。老合同65%的首付款和工程过半就收95%的钱的规定,使装修公司主动权过大,行为难以受到约束。而消费者最后5%尾款的主动权,还受售后服务掣肘,处于弱势地位。合同签订不好,导致执行不规范。

因此,市建筑装饰协会决定对合同进行改进。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新合同规定装修款分5次付,把首付款和尾款均设计为30%,明确了部分名词的含义,细化了施工工艺,更多地约束公司行为,受到消费者的一致欢迎。

装修公司反对增加尾款怕:按时交工后却收不到钱

正当消费者满心欢喜准备使用新合同维权时,装修企业却普遍抵制。

据记者了解,河南大地、超凡、龙发、香港新宜家等10家装饰公司老总,5月22日联名给市建筑装饰协会写了一封信。信中称,造成目前市场比较混乱的原因,主要是“街头的装修游击队,清理他们是当前家装市场最迫切需要的”。同时,“出台并执行新合同文本中分5次支付装修费用等条款,既不合理也不符合郑州家装发展之需要。”理由是,目前郑州家装发展还不很规范,市场管理薄弱,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不太成熟。并且指出,如果执行新合同,不但无助于规范市场、推动行业发展,也无助于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将会违背初衷。鉴于此,虽有部分公司口头接受,但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公司使用新合同。

“关键是尾款难收回,增加了经营风险。”对此,香港新宜家装饰(河南)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翼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家装行业属于服务业,即使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毕竟是手工操作,难免有瑕疵,所以,业主就找各种理由拒付最后的5%尾款,有的甚至什么都满意也不付款,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整天去打官司吧?况且还有个公司形象问题。在社会诚信度普遍偏低、又没有信用记录可查的情况下,片面加大尾款比例,无形中加大了尾款的收回难度,降低了行业利润,提升了行业风险,可能会对行业发展造成伤害,或者整体提高工程造价,对讲诚信公司的也不公平。

同时,新合同也无法约束不规范企业的行为。因为不讲诚信的企业,可能会偷工减料,即使不要剩余的30%的尾款,也有利可图,合同则成了一纸空文。如果社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查询体系,企业可以根据个人信用情况进行合作,也可以减少风险。所以,规范市场,不能仅仅靠合同。

据业内人士说,装修行业的毛利润远远不如前几年了,也就20%多点,扣除经营费用,纯利润也就是5%~8%,如果5%的尾款收不回,等于降低了行业利润。但也有人认为,行业利润应该高达40%以上,有的仅凭首付款,也不会赔钱。

核心提示 装修款无论分3次付还是分5次付,尾款比例成了公司和业主争论的焦点。老合同文本首付款比例高达60%~65%,只有5%的尾款压缩了业主的主动权,行业投诉多协调难。今年5月20日市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的新合同,把首付款和尾款均设定为30%。而装修公司担心尾款多难收回

由于风险加大,一旦客户要求使用新合同,有些装修公司干脆免谈。对游击队而言,新合同对他们根本不会触及到,业主供应材料,他们仅仅是获取劳务费而已,一般根据项目进展,双方满意才付款。至于售后服务,全凭装修者的口碑和品德。

市建筑装饰协会新合同体现公平原则

不仅装修企业有意见,6月5日,省建筑装饰协会也向市协会发去意见函,明确表示新合同“不妥”,“家装企业反映大、意见多,达不到规范家装市场的目的,未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不利于推动家装行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建议从行业发展的角度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理由是,合同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协调、与先进地区的装修合同付款条款差距较大、与家装市场的现实不符。[page]

对此,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人认为,家装业该改改来料加工的传统思维了,新合同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合同是与《合同法》一致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当事人双方应该权责对等,干活儿前付款30%,干完活儿付完最后30%,体现了对等原则;用经济手段遏制“游击队”。游击队因其价格低、付款平等、协商方式灵活,所以才占据了大部分市场。正规装修公司只有细化合同,规范装修,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才能把游击队挤出市场;正规家装企业应该有经济实力,30%首付即使不够也可以垫付材料费,在滚动发展中实现资金周转,应有别于“仅比游击队多块牌子”的小公司。新合同符合国际通行的BTO(“按需定制”,是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指厂商按照消费者的特殊需求制作和提供产品。)运营模式。今年是WTO保护的最后一年,明年我国将允许国际建筑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经过公开后,仅有15%的预付款,建成验收合格后再付款。国内企业必须学着适应。目前,成都已经开始执行先装修后付款的运营模式。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执行的合同有些乱,有多种版本,使用也不规范。原来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各有甲、乙两种版本,还有来自北京上海的文本,有的补充条款比正式的文本内容还多,有的使用10年了还没有变更,已经滞后于时代和市场发展了。由此导致不少合同纠纷,必须进行合理的修改。

为更好地处理装修纠纷,市装饰协会准备和市仲裁机构联合,根据装修质量裁定纠纷,让第三方介入公正地处理争议,尽可能减少装修双方的矛盾和纠纷。

推行新合同建议各方合作规范市场

其实,造成装修投诉的原因很多,要解决必须多途径、多部门合作,调动社会的力量进行规范。

“之所以出现尾款比例受争议的现象,关键是装修双方互不信任。如果出现第三方免费公正服务,30%的比例也无所谓。”张翼飞建议,除了修改合同条款约束行业行为外,更重要的是加强行业自律,让企业自觉规范运作。他说,最好建立一个行业诚信机制和市场清出机制,根据不同的违反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直至把它清除出队伍。要制定利于市场规范竞争的行规行约,提出适合市场竞争的行业技术规范。此外,打击装修“游击队”,要靠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执法,还要有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行动,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他们的势头,把80%的市场规范起来。

“合同是经济往来最根本的依据,如果合同签订出问题,执行时就可能有麻烦。”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周伟认为,只要合同签好了,最好是先装修后付款,纠纷就少得多。因为,消费者啥时候都跑不了,况且还有房产,而公司跑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为了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市工商局根据企业违规的次数,建立了企业黑红名单,供社会查询,对特别恶劣的企业,将吊销营业执照。

老合同文本已经不合时宜了,将进行必要的修改。黄静介绍,装修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合同签订不合理也是原因之一。因此,装修合同将是今年整顿的重点,他们将在今年的7、8月份,开始对装修条款进行点评,修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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