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动态 > 业主众筹打官司索回小区物业用房

业主众筹打官司索回小区物业用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03:46:16 人浏览

导读:

打了3年多官司,江汉区某某帝园小区业主终于告赢了开发商,索回小区物业用房,正在等待法院执行。昨日业主们高兴地告诉记者。某某帝园是个有着10多年历史的小区,随着小区公共设施老化,需要用钱维修的地...

  打了3年多官司,江汉区某某帝园小区业主终于告赢了开发商,索回小区物业用房,正在等待法院执行。昨日业主们高兴地告诉记者。

  某某帝园是个有着10多年历史的小区,随着小区公共设施老化,需要用钱维修的地方越来越多。业主王先生介绍,小区17部电梯已经过了报废期限,带病运行,停摆状况频发;视频监控系统老化故障频出,给治安带来很大隐患。

  小区公共维修资金不多,根本不够维修。业主们梳理“家底”发现,小区大量公共场所被开发商擅自出租经营,其中包括小区门口一处300多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被出租经营。有业主粗略估计,月均租金有2万多元,小区公共收益损失很大。

  公共场所产生的收益关系小区未来的“养老钱”,也是解决目前小区困境的主要途径。怎样要回本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收益呢?业主们向开发商处索要未果。开发商认为已经按照规定交付了足够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此处房屋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3年前,某某帝园业主们集体讨论后决定,一起众筹资金请律师打官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查明,小区开发商将8号楼南面物业管理用房加层改造成一栋2层楼,经过城管行政处罚后保留使用,国土规划部门查实,该房实际用途为物业管理用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业主。判决开发商将该房交由某某帝园业委会管理、使用。

  要回了物业用房,这就意味着小区以后每年有了稳定的20多万元公共收益,小区很多维修就可以开展。业主们表示,希望开发商尽快执行法院判决,将物业管理用房回归全体业主。

  (原标题:被开发商出租经营,业主众筹打官司索回小区物业用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