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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案例:房屋面积少了3.92平米 房款怎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08:56:28 人浏览

导读:

读者李凤翔投诉:今年77岁的李凤翔老人于1997年9月10日与开发商天津富通花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契约,购买了坐落于西青区中北镇碧景园别墅的房屋一处。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45.7平方米,单价为5400元每平方米,总房价款为132万元,由李大爷

 读者李凤翔投诉:今年77岁的李凤翔老人于1997年9月10日与开发商天津富通花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契约,购买了坐落于西青区中北镇碧景园别墅的房屋一处。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45.7平方米,单价为5400元每平方米,总房价款为132万元,由李大爷一次性付清房款。

  当看到西青区房管局核发下来的房屋产权证,李大爷却发现,房屋产权登记的面积竟是241.7平方米,比合同约定面积少了3.92平方米。这样算来,自己也就多交了21168元。


  李大爷曾先后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房款,可是,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让他等一段时间。今年年初,李大爷再到公司询问此事时,公司竟然换了招牌,办公的人员都是另一家公司的人。李大爷很着急,他说,周围的邻居们都完成了多退少补的手续,现在公司搬走了,难道自己的钱就打了水漂,退不了了?   记者调查: 记者找到西青区房管局,一位姓田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以前的规定,商品房的产权证都是要开发商协助才能办理的。但是现实操作中,有的房地产商为了避免纠纷,在公司做完一个项目后就注销公司,再设立项目时,他们还会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这样一来,很多购房者则无法办理产权证,鉴于这个难题,2005年的商品房政策规定,2003年以前购买的商品房,凡是找不到开发商的,购房者可以不通过开发商而直接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但是,对于多退少补的问题,他们则没有能力去解决。


  记者通过本市工商局信息查询中心了解到,富通花园置业有限公司的确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但今年以来,这家公司并没有办理年检,公司即将自动注销。按照该公司工商登记的信息,记者拨打法人赵九时的手机号码,但一直无人接听,记者接着又拨打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一部办公电话,一名男子接听了电话,他表示他们是一家投资公司,今年7月份才搬来,对于富通花园置业有限公司不太清楚。


  消费者购房的面积不符,多退少补理所当然,李大爷多交的3.92平方米的房款难道就这样打了水漂?对此,记者又找到了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实行多退少补。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则有权退房。开发商注销公司并不能解决问题,该退还消费者的就要履行职责。李大爷的情况可以要求多退少补,他们建议李大爷走司法程序,状告该公司法人违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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