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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的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0 02:57:5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由于产权的问题,二手房交易风险比较大。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的风险,以及防范的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出卖方的证件在买

  核心内容: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由于产权的问题,二手房交易风险比较大。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的风险,以及防范的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出卖方的证件

  在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之前,买方一定要查看卖方的证件,主要是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原始的购房合同、各种税费发票原件、结婚证(若没有结婚,则要出示单身证明)。

  二、房屋的产权状态

  房屋的权利状态是购买二手房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出卖方拥有完全的、无瑕疵的所有权时,才能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出卖方可能本身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此时买方交易有很大的风险,有可能买房人长期无法取得房产证,也有可能根本无法取得房产证,那么买房人永久无法取得对购买房屋的物权。建议大家购买二手房时注意出卖方是否已经实际取得房产证。

  三、房屋的抵押状态

  通常,出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房子本身还有部分银行贷款没有还清,即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从法律上来讲,出卖方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是不能出售房屋的,签署的合同系无效合同,除非银行同意出售。实践中出卖方通常要求买房人先行交纳一部分房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后,双方再办理交易手续。这种交易,律师提醒广大买房人要将将房款直接支付给抵押银行,否则出卖方不办理解押,可能导致买房人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最后可能房款也无法追回。

  四、房屋的出租状态

  若是出卖方的房子已经出租出去,承租人对这个房子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买房人要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否则承租人有权主张买卖双方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效。同时,即使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若是承租人的租赁期限尚未到期,承租人也有权要求买房人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这会给买房人带来一定的影响。

  五、房屋的性质

  在北京房子的性质有几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央产房等。鉴于房屋性质不同,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适用的法律亦不同。所以,建议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区分房屋的性质。

  六、房屋质量

  有的二手房年代已经久远,房屋可能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例如:房屋漏水、墙体出现严重裂缝等。建议购房人在考察房屋时仔细查看墙体是否有裂缝,主要查看厨房和卫生间是否有漏水情况,这是目前房屋质量比较常见的问题。[page]

  七、房屋落户情况

  很多人购买二手房是为了落户口,给孩子上学,然而买了房子后发现房子内有很多陌生人的户口,导致自己的户口无法迁入。

  八、办理房屋物业交割手续

  很多人认为办理过户手续后交易就完成了,实际上不是如此。过户后,买房人和出卖方应当共同办理物业交割手续,即结算房屋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限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供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等手续,只有办完这些手续,整个的二手房交易才算圆满完成。

  九、房屋周边环境

  要了解小区建设的年代,居住的群体,周边配套是否齐全,交通是否方便,周边环境是否嘈杂,例如:是否有高压电线、是否有城铁或火车道,是否有水泵房等,同时要注意房屋所在楼层是否为管道层,是否为顶层,因为顶层最容易发生漏水问题。

  十、中介公司

  目前,因为中介公司垄断了大量的房源,迫使买卖双方只能通过中介公司获得信息,达成交易。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产经纪机构,应对买卖双方的主体资格、房屋的权属状况、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否则因为中介公司的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损失的,中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整个二手房交易的过程,风险无处不在,除了上述十种情形外,还有很多情形,例如:房屋存在被查封的情况等。为防范风险,避免损失,建议购房人签署详尽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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