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
导读:
案例:买家张某与卖家李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履行完毕,李某收到全部房款,房产也顺利过户到张某名下。但是张某在去派出所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该房产时却发现,李某之前一个业主将户口挂在该房产内尚未迁出,李某也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自己买了房,却挂着别人的户口,由于买房前不注意这些细节问题,张某只能独自吞下这个苦果。
交易完成后买家想要迁入自己的户口,却发现卖家的户口尚未迁出或房屋附着第三人的户口,导致自己的户口无法迁入,这是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发生的问题。由于户口问题由公安机关管理,属于行政管理事宜,法院无权管辖,更不要说强制执行。如果买家起诉要求卖家迁出户口,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
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政策,如户口迁走一定要找到一处落户的房产,如果该房屋是户主唯一一套房屋,那么公安机关也是不能够将户口强制迁出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买家只能自认倒霉。
很多人买房是为了解决子女的上学问题,而二手房往往经历过多个业主,一旦发生户口纠纷的话,买房的最终目的就很难实现,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办法:
第一、在签署买卖合同前,先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是否有户口附着在房产上面。
第二、如有户口附着的话,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在房产过户前将户口迁出,否则视为违约,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合同中约定预留一部分房款,待卖方迁出户口后支付。
第四、由卖方提供本人或其亲属的一个可以落户的地址,如果卖方不主动迁出户口,买方可以强制将户口迁至该地址,同时要求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虽然对于强制迁出户口法院无权管辖,但是对于买家起诉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法院是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审理的。
在此,笔者提醒诸位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不要只是针对价格、付款方式等作为谈判重点,像户口这种细节问题一点要注意,不要听信卖方同意迁出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形成书面证据,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买家张某与卖家李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履行完毕,李某收到全部房款,房产也顺利过户到张某名下。但是张某在去派出所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该房产时却发现,李某之前一个业主将户口挂在该房产内尚未迁出,李某也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自己买了房,却挂着别人的户口,由于买房前不注意这些细节问题,张某只能独自吞下这个苦果。
交易完成后买家想要迁入自己的户口,却发现卖家的户口尚未迁出或房屋附着第三人的户口,导致自己的户口无法迁入,这是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发生的问题。由于户口问题由公安机关管理,属于行政管理事宜,法院无权管辖,更不要说强制执行。如果买家起诉要求卖家迁出户口,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
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政策,如户口迁走一定要找到一处落户的房产,如果该房屋是户主唯一一套房屋,那么公安机关也是不能够将户口强制迁出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买家只能自认倒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上海,曾发生过二手房成交后在户口问题产生麻烦的个案。中介人员说,购买二手房虽然过户很方便,但往往会遇到上家户口不能迁出的窘况,谁也不愿意自家的房子里装着陌生人
近一段时间以来,南京等部分大中城市商品房销售持续火爆,房价也随之攀升,抢着买的原因之一就是今年底是楼市优惠政策的一年实施截止期。对此,昨天在南京出席2009住宅
可以购买的二手房主要分第二次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按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