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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20:48:24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公房,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遗留下来的事物。公房一般都是单位以成本价出售给本单位员工的房产。现在的公房大部分属于我们父辈。那么如果是父母的公房,我们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所谓的公房,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遗留下来的事物。公房一般都是单位以成本价出售给本单位员工的房产。现在的公房大部分属于我们父辈。那么如果是父母的公房,我们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

  父母的公房,作为子女可以继承吗?那么,公房究竟是什么呢?我们所谓的公房,其实指的是在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指的是公有住房,它是相对于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但是并不能拥有所有权。公房的使用者和居住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而公房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被分为了三种:

  (一)直管公有住房。这种公房指的是由政府接管,国家来进行出租、收购、新建和扩建的住房,而且,其中大多数的公房都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来直接地去管理,进行出租、修缮,其中的也有一小部分住房免租给单位使用。

  (二)单位自管产。这种指的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单位所有的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产。

  (三)公产房。这种公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的,他们分配或者出租给了单位的员工,给他们居住使用。

  然而,在这三种公房中,通常情况下,能够进行上市交易的一般都是前两种,而在北京交易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的。

  而父母的公房,作为子女,到底去可以继承吗?其实,在实践中的争议非常的大,人们众说纷纭,并且各持己见,很难去统一意见。我们从法律上来讲,公产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是存在着一些脱节联系的,可以说是一种不太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我们打个比方来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把房屋租出去来获得一定的收益,而且,房屋的承租人当然也可以基于某种优先权利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地完善,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缓冲的处理方法。有很多人都认为,公产房当然可以被子女继承,他们认为,住房是父母辛勤劳动而挣下来的,而住房就是遗产,所以自然可以由继承人来继承。虽然,这种要求从法律方面来讲,是不合法的,可是这种要求更加符合我国的现实社会实际。

  我们在实际情况中,从社会的安定和社会的和谐角度来进行考虑的话,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有规定到:如果住宅用房承租人死亡,并且在租赁的期限内,那么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是可以继续继承的。从这些规定上来看,想要取得公有住房的继承权,其实是有一定的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在原来的承租人已经死亡的时候,公房的承租权并不能够像别的财产一样通过《继承法》的规定来进行继承。但是,对于符合了承租条件的承租人,也就是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了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如果想要变更承租人的姓名延续继承的话,经过住房部门的同意,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二、公房继承概述

  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

  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实际。

  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三、父母去世公房被收回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有具体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公民在其父母生前长期与他们共同居住,则依法享有房屋的继续承租权,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同时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售出租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如果公民的父母亲生前所在单位出售该套公房的话,公民有优先购买父亲单位公房的权利。单位公房租赁是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福利措施,但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本单位的共同居住人,应当享有继续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父母公房可以继承过户吗的相关内容。在我们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对父母的公房进行继承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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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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