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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预售商品房怎么过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9:28:42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大多数都是已经具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而预售房是没有相关的房产证书的,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是不常见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办理预售商品房怎么过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般情况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大多数都是已经具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而预售房是没有相关的房产证书的,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是不常见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办理预售商品房怎么过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办理预售商品房怎么过户

  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一般包括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等程序。

  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进行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丈量制图,在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化是否合法等。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收费发证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用收纳入库,把应发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二、商品房过户的法条有哪些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办理预售商品房的房屋过户手续之前,就需要前往当地的房屋产权部门来进行相关的咨询,好了以上就是办理预售商品房怎么过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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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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