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房屋户口如何处理
导读: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关房屋的户口问题必须得到买房者的重视,如果卖房者故意不转让户口还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买卖中房屋户口如何处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相关内容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以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1、设定户籍转移的前置审查程序。既然户籍管理和房屋的产权管理不可分离,索性设定在产权转移时的户籍审查,设定合理的户籍审查义务,以避免问题的出现。
2、采取灵活的分户措施。对于上家户口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因种种原因而导致未能迁出的,采取分户策略,将原上家户口变成空挂户口,以解决购房人的户口迁入问题;实践中也有这样做的,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尚属于协调处理的结果,和现有的政策口径存在一定的冲突。
3、设立一个类似于公积金封存办公室这样的户口封存办,出售方出售房屋后一定期限内未迁移户口的,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将这类户口封存起来,以解决灵活分户而可能带来的后遗症。
1、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2、约定由下家来承担所有税费,上家只管 “到手价”。这种约定对下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下家承担了。
3、做低房价。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 “装修款”或 “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而且,做低的合同价经常在缴税的时候遇到障碍,被税务部门认为合同价过低而要求按评估价缴税,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常常会为了增加的税收由谁承担而产生纠纷,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二手房买卖中房屋户口如何处理的介绍。在买卖二手房时,卖方应当在一定的时间内迁出户口,并变更所有人的登记,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如果你还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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