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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3:11:12 人浏览

导读:

南京在我国的发展比较迅速,房改政策出台后,二手房买卖日益增多,那么南京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南京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在买房时可以防范法律风险。

  南京在我国的发展比较迅速,房改政策出台后,二手房买卖日益增多,那么南京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南京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在买房时可以防范法律风险。

  一、南京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 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评估房产

  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三、二手房过户的规定

  1、单位购买私房,需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委托书,受托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要办理委托过户办理。需要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或公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过户;

  3、如果房屋已经出租,购房者办理过户必须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承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4、如果房屋有共有权人,购房者应该要求卖方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其所持有的共有权证书,或者共有权人到场签合同、办理过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南京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的法律内容,二手房的交易并不少见,在二手房过户之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二手房的实际情况,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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