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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00:26:51 人浏览

导读:

房屋在出资或是在双方约定方面,可以认定为是双方共有,但是在对这共有性质进行认定的时候,还要认定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认定,而共同共有一般是双方拥有平等的所有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房屋在出资或是在双方约定方面,可以认定为是双方共有,但是在对这共有性质进行认定的时候,还要认定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认定,而共同共有一般是双方拥有平等的所有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房屋共有性质决定分割原则,因此在分割时应先对房屋共有之性质进行界定。

  (一)已明确登记的共有财产的性质认定。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房屋属于不动产,行使房地产相关权利的惟一依据为产权证书。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取得法律直接保护。

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

  (二)未经登记的共有财产的性质认定。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另外,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三)产权登记与真正权属不一致情形。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对外仅产生以公示的方式表彰和说明房产权属的特定作用。如果权利关系人提供足够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状况与实际状况不相符时,应依法确认不动产物权的真正归属。

  二、房屋按份共有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例如,甲、乙、丙合资兴建一栋房屋,三方按5:3:2的比例出资,形成甲、乙、丙三方对该房屋的5:3:2的所有权份额,则各自2使用该房屋的面积原则上应按此比例分配,但也可能并非如此。实际使用只具有分管性质,不能将之等同于所有权份额。

  三、房屋共同共有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

  (2)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共有性质怎么认定”的全部内容,在对房屋的共有性质进行认定以后,如果认定为是按份共有或是共同共有在分割房产或是在行使权利的时候,都是会有所差异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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