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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18:21:54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我国的拆迁流程也是比较规范的,当地政府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够进行拆迁事项。拆迁方案需要提前公示出来,给老百姓提出意见的时间。那么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现在我国的拆迁流程也是比较规范的,当地政府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够进行拆迁事项。拆迁方案需要提前公示出来,给老百姓提出意见的时间。那么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省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的法规、规章等规定,甲方 __拆迁项目已经**省建设厅和**省发展与改革厅批准(**建住房函[20___]___号文附件第 ____项),已列入**省20___年度拆迁计划,并取得《**省城镇房屋拆迁许可证》(___拆许字第 ____号),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所在地点,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 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房屋产权证号___),房屋的用途__,房屋的产权性质 _,房屋的结构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________

  (四)机械设备情况:_________

  (五)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人),分别是: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人,分别: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

  1、乙方情况: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

  第四条 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种方式:

  1、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确定;

  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___元整。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计价,小计___元。

  2、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___元计价,小计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补偿金额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房屋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4、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煤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迁移费或者初装费,补偿金额___元。

  5、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元。

  (三)补偿款由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

  (四)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结构为____,用途为___,房屋号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土地】。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土地的确定方法:__。

  (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

  (2)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详见附件4。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四)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

  (五)差价由___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向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为___,户型为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过渡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日内腾出周转房。

  (五)【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之日起3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其他补助费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元整。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 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元,提前搬家奖励___元;其他补助费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三)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拆迁补助费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

  第八条 【乙方】【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将依法实施拆除。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个月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 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 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8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的;

  (二)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____。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4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人民币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不找差价,由甲方承担,产权归属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三)安置土地面积误差参照本条第(二)项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实行累加制)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期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1天罚款__元。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1)。

  第十八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方各持1份。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___委托代理人: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年__月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二十四确定

  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5、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6、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7、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8、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三、房屋征收的法定条件

  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第八、第九条确定

  1、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

  2、因公共利益需要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3、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当事人在签订拆迁安置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好合同的相关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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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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