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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16:49:48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拆迁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且由于牵涉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沟通方面也需要耗时很长。拆迁是为了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和公共利益需求的必要一步。那么房屋拆迁赔偿协议应该如何书写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房屋拆迁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且由于牵涉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沟通方面也需要耗时很长。拆迁是为了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和公共利益需求的必要一步。那么房屋拆迁赔偿协议应该如何书写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 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

  审查批准,领取了 拆许字 第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

  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 房屋,证件名称: ,证件: 号,地籍: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

  3、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金额:

  4、住宅搬迁补助费:

  5、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   ,用途

  ,扣除按规定方法计算的土地面积后应单独补偿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

  6、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

  第三条房屋搬迁

  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第四条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乙方已搬迁腾空房屋的,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条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拆迁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签于

  附件一(评估报告):

  附件二(补充协议内容):

  二、征地拆迁需要多久

  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地补偿的概念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房屋征收并不是一时就能做下决定的,需要进行各方考量,综合各种因素再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经历相当长一段时间。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赔偿协议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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