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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动产登记各类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7 18:10:56 人浏览

导读:

广州不动产登记实行网上预约。还有开启《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制定程序等。作为广州市民,我们需要了解哪些不动产登记知识呢?我们要了解不动产权登记的种类,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尽的义务是什么等...

  广州不动产登记实行网上预约。还有开启《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制定程序等。作为广州市民,我们需要了解哪些不动产登记知识呢?我们要了解不动产权登记的种类,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尽的义务是什么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广州不动产登记知多?

  一、不动产权登记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权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尽什么义务?

  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证书上记载的权利类型指什么?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利的名称。涉及两种的,用“/”分开。如:1.集体土地所有权;2.国家土地所有权;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5.宅基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8.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9.土地承包经营权;10.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11.林地使用权;12.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13.草原使用权;14.水域滩涂养殖权;15.海域使用权;16.海域使用权/构(建)筑物所有权;17.无居民海岛使用权;18.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构(建)筑物所有权等。

  四、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性质指的是什么?

  国有土地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土地填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批准拨用、入股、联营等。土地所有权不填写。房屋按照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自建房等房屋性质填写。构筑物按照构筑物类型填写。森林、林木按照林种填写。海域、海岛填写审批、出让等。

  五、不动产登记信息什么部门可共享?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共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六、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七、《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印制工作由谁负责?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证书和证明的样式以及印刷标准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刷、发行的组织工作。

  (责任编辑:汤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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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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