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导读:
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可能有许多种方式,有的是为了办理抵押贷款,而有的是为了给他人提供担保,那么如果房产要进行抵押的话,因为是属于不动产,要是让抵押权进行生效的话,就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什么材料呢?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抵押登记是属于物权法中的内容,想要抵押登记办理生效的话,就需要一些材料和经过一定的程序,这个也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办理一些事项,我们就需要遵守一些规定。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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