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购房指南法 > 房产证办理 >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10:00:17 人浏览

导读:

二手房的市场在现代社会是发展十分迅速的,其主要原因就是现在的商品房价格十分的高额的,二手房的买卖也是需要去办理相应的产权证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的市场在现代社会是发展十分迅速的,其主要原因就是现在的商品房价格十分的高额的,二手房的买卖也是需要去办理相应的产权证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

  二、产权证常见疑问

  1、有产权证和无产权证具体都有什么区别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护.

  2、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坏处都有些什么

  如是买的一手房,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来保证利益。如果是二手房,则基本不可以买卖,不然利益得不到保障。

  三、产权证法律责任

  针对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另外还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如果购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该期限届满一年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经济损失。该司法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实行,适用于自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在2003年6月1日上述司法解释公布实行后尚在一审、二审的纠纷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内容。二手房的产权证是需要进行办理的,毕竟相应的产权证是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