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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VS产权证房子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8 05:15: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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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VS产权证房子归谁?发布日期:201041694100来源:辽宁法制报记者和树峥老王生前将房子以公证的形式赠与了惟一的孙子(老王小儿子的儿子)。但大儿子在老王过世后,拿出房子产权证,称老王将房子卖给他了。赠与公证和代书遗嘱老王生前是某厂的退休职工,有两

赠与合同VS产权证房子归谁?
发布日期:201041694100来源:辽宁法制报记者和树峥
老王生前将房子以公证的形式赠与了惟一的孙子(老王小儿子的儿子)。但大儿子在老王过世后,拿出房子产权证,称老王将房子卖给他了。
赠与公证和代书遗嘱
老王生前是某厂的退休职工,有两男四女共六个子女。1987年,单位实行福利分房,老王分到了一套房子。
按小儿子的说法,此后他与父亲住在一起。他的儿子是老人惟一的孙子,深得老人喜爱。再加上他的生活一直由小儿子照料,老王2001年在公证处作了公证,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孙子。
在法庭上,小儿子拿出了一份2008年12月27日写的代书遗嘱,其中提到此前的赠与合同有效。代书遗嘱还特别指出,今后其他子女以任何形式、任何办法办理房产手续均为作废。小儿子认为,房子理应归他儿子所有,哥哥无权让他腾退房子。
大儿子的代理律师则向法庭提供了房子过户手续资料,产权证上清楚地显示:房子归大儿子所有。“我们在起诉后,才知道有房子赠与孙子的公证书和遗嘱。”大儿子的代理律师说,大儿子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办理产权证,理应是房子的“主人”。
至于那份遗嘱,代理律师认为,这只是一份代书遗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进行代写,并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但老王留下的遗嘱并不符合这一条件。
到底是谁骗了谁
“哥哥能办下产权证是因为他隐瞒了事实,并使用了欺诈手段。”小儿子指出,“早在2003年,哥哥就从先父手中借走房子的产权证用做抵押贷款。后来,他一直未将房屋产权证归还。”
小儿子还出示了父亲的病历记录,证明父亲重病时处于半清醒半糊涂状态,并不排除大儿子用欺骗的方式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自己手中。
大儿子的代理律师提出,早在去年8月,在由兄弟姐妹一起签订的家庭协议里,小儿子亲口承诺将于今年春节前搬出房子,“可他到现在还占着不走”。
“家庭协议的签订只是迫于无奈。”小儿子说,为了不让这事影响病中的父亲。经与家庭其他成员协商后,他才答应暂时搬出几个月。
公证时要附带抚养协议
在网络搜索引擎里输入“赠与公证官司”关键词,搜索发现相关新闻共有近千条。不少老年人赠与房产后,引发了后辈之间的纠纷,有时甚至连自己也卷入官司之中。
曾接手多起赠与官司的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陈宝龙律师说,就老王赠与合同引发的官司来说,小儿子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大儿子在房产过户中存在欺诈行为。毕竟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赠与人在赠与物按约定时间交付前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合同。
陈律师表示,就目前来看,赠与合同有口头赠与、书面赠与及公证赠与等形式,其中公证赠与最具有强制性,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陈律师提醒说,如果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后辈,最好在办理赠与公证时附带遗赠抚养协议,确定抚养人只有承担赠与人生养死葬义务之后,才能享有遗赠的权利。不然,晚年生活可能难以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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