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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定金合同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1:27:46 人浏览

导读:

在房地产的买卖过程当中,都会先进行一份定金合同的签订,但是很多人对于该合同里的内容非常陌生。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地产定金合同内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在房地产的买卖过程当中,都会先进行一份定金合同的签订,但是很多人对于该合同里的内容非常陌生。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地产定金合同内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房地产定金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房地产定金合同内容有哪些

  1、首先合同中应该明确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因为一旦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2、然后注明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XX元整,尾款计人民币XX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合同中还应该约定,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是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订金的处理方式是不同于定金的,不管是出于哪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没有正常履行,订金都要原数返回。

  2、“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形式,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而且不可退。

  3、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旦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收回或者抵做价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违约,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定金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三、定金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地产定金合同内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在房地产的买卖过程当,要注意区分好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然可能会产生纠纷。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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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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