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产买卖 > 商品房买卖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写的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写的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0 14:58:1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必备哪些条款?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核心内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必备哪些条款?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

  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