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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过户疑问解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0 23:06:5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房屋产权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婚前购买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转让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核心内容:房屋产权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婚前购买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转让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我有一84平米的商品房,现想过户到我母亲名下,请问各项费用应按什么比例交纳?大概需多少钱?另该房为我个人婚前财产,但有部分贷款为婚后所还清的,请问过户时是否需双方到场签字?”

  市国土房屋局回复:

  (1)您要将您的房屋过户到您母亲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房产转让,应交纳的税费比例如下:

  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50%;

  契税:按房屋成交价或评估价的1.5%计算,由买方承担

  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的l%,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50%;

  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的l%,由买方承担。(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所处地块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即开发商已按规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您就不需承担此项费用)。

  (2)关于您的这套房屋过户大概需交纳多少费用,这要根据该房屋的实际状况,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由交易所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确定。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的婚前财产,是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如果用共有财产进行偿还部分贷款,则该部分财产应视同夫妻共有财产,在办理过户时,就需要双方到场签字。但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涉案房屋的还贷问题是否有特别约定,如果双方对于上述问题进行了特别约定,则转让房产时约定优先,不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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