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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文书的分类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7 12:22:3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公证文书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公证书、公正决定书、公正通知书。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核心内容:公证文书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公证书、公正决定书、公正通知书。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公证文书主要有以下几类:

  (1)公证书。是指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经过审查核实,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活动的结果,公证的效力和作用集中体现在公证书中,根据规定,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要件效力。

  (2)公证决定书,公证决定书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为解决某些公证程序事项而作出书面处理意见。根据规定,公证活动中的决定主要有: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回避决定、终止公证决定、拒绝公证决定、撤销公证书决定等。

  (3)公证通知书。公证活动中的通知是公证机构向当事人通告公证决定或其他公证程序事宜的行为。通知分为口头通知、书面通知、公告通知三种。口头通知用于解决一些简单的公证程序性事宜,应当直接告知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书面通知是用于解决法定的或重要的公证程序问题的书面文件。公告通知是在无法进行口头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而以公告形式发出的通知,主要用于提存等特殊的公证活动中。

  附一公证文书范本: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ХХХ的赠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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