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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产证抵押贷款 骗了信用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4 20:57:32 人浏览

导读:

双流县白家信用社连续发放的9笔共99万元房产抵押贷款,仅有一个贷款人归还了10万元。信用社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这几次用做抵押的房产证、他权证都是伪造的。昨日,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一全国罕见的贷款诈骗案。法院将择日宣判。买假证贷款顺利过关姚永忠在法庭上
  双流县白家信用社连续发放的9笔共99万元房产抵押贷款,仅有一个贷款人归还了10万元。信用社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这几次用做抵押的房产证、他权证都是伪造的。昨日,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一全国罕见的贷款诈骗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买假证贷款顺利过关   姚某在法庭上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11次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2004年,在双流做二手房中介生意的姚某密谋骗取信用社贷款,以这种“捷径”快速致富。当年3月,姚某给合伙人彭某800元钱,叫彭某到九眼桥办一本假房产证和他权证。   姚某拿着假证,写了一张贷款申请,想以假证为抵押,到双流县太平镇信用社贷款。太平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看了房产证和他权证,很快同意发放贷款。当年5月25日,姚某轻松获得了7万元贷款。彭某害怕被牵连,后与姚某散伙。   但彭某一直没有报案。今年3月姚某落网后,供出了彭某。昨日,彭某也站在被告席上,双流县检察院指控他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作案11次骗走118万元   2004年8月,姚某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王玉林,密谋从事贷款诈骗活动,并再次找假证贩子以姚某的名义办理了两本假房产证和配套的他权证。同时,熟人刘某、廖某也找到姚某帮忙贷款,并拿了房产证做抵押。姚某和王玉林又找人伪造了刘某、廖某房屋产权证和他权证。   信用社人员深信不疑,一共发放了4笔共37万元贷款。这次贷款,还让姚某结识了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为以后的进一步诈骗奠定了基础。两个月后,姚某和王玉林又从白家信用社取得3笔贷款,共29万元。   至2005年4月14日,姚某和王玉林先后9次从白家信用社贷款99万元,2次从太平信用社贷款19万元。昨日,姚某当庭承认,除了一个贷款人还了10万元外,到手的108万元被他和王玉林平分挥霍了。   今年3月,白家信用社发现,姚某办理的贷款都超过了期限,却很少归还,于是展开调查,很快发现用做抵押的房产证、他权证都是假的。3月21日,双流警方抓获姚某,彭某也落入法网,王玉林却闻风而逃,至今警方还在追捕中。后来两家信用社追回本金34万元。   骗贷款靠“调包”   开庭后,记者采访了姚某。他称,从信用社搞贷款,主要是因为他和信用社的人比较熟悉,信用社对他比较放心。同时,买的假证完全可以以假乱真,从来没有引起怀疑。不过他还称,信用社从来没有到房管部门核实过房产证的真假。“我一般是通过‘调包’的方法把假证‘植入’的。”但具体的操作方法,他却表示,这涉及信用社的商业机密,不能说。   姚某的说法,令在场数家媒体的记者和法官、法警、检察官吃惊不已,这暴露了信用社贷款发放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检察官称,双流县检察院反贪局曾经介入侦查,但是一时没有取得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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