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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原户主户口还在如何迁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1 13:47:2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介绍二手房购房户口相关问题,一般来讲,法院基本不支持用“拒绝迁户”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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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户口的那些事,已经成为李女士的心头之痛。由于前业主迟迟没有迁出户口,虽然已经搬进新居3年之久,李女士和家人的户口却始终没办法迁入,为此带来的麻烦事数不胜数。对此,成都市公安局昨日表示,已经注意到此类纠纷并正研究解决方案,新措施有望在年内出台。

  【案例简介】

  前房主户口不迁联系不上

  2007年1月,李女士在二环路边上的东光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即办妥了过户手续。过了两个多月,李女士想起迁移户口的事情来了,去派出所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前业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按照“一房一户”的户口管理规定,一个地址只能有一个户主,所以在现有户口迁出之前,李女士的户口还落不了地。等到李女士回头去找她的“前任”业主时,其手机已经拨不通了,而这也是她手上有关前业主惟一的信息。

  3年多来,李女士在锦江区公安分局、东光派出所和房屋中介之间来回奔波,户口的事情却始终解决不了。公安机关的回答是,无权强制迁走前业主的户籍,况且私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能外泄,也不能向她提供前业主目前的联系方式,只有建议她自己想办法协商解决。“我能到哪里找人嘛!”李女士的户口至今还在青白江,受此所累,孩子也只能在那里读书。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这种“鸠占鹊巢”的事情并不鲜见。业内人士分析,二手房落户难的原因有好几种,有的人对户口不重视,觉得迁不迁意义不大;有的人卖掉的是自己惟一的房产,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入户;还有的则是出于私心,比如原户口所在地有名校,孩子上学方便等。

  市公安局

  趁第六次人口普查清理

  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科昨日回应,近来市民有关二手房入户的投诉较为突出,该局正在研究解决措施。户籍科有关负责人透露,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将于今年5月开始,持续到11月结束,公安机关将借助此次机会对“人户分离”的情况进行清理,同时向社会宣传有关二手房户籍迁移的政策和常识。同时,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有意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到各辖区的公安办证中心,免费查询有关房产的户口信息,提前准备好防范之策。

  此外,市公安局还在考虑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突破,以便在相关问题发生后能够为市民提供行政救济方案,但眼下方案尚未敲定。此前个别国内城市已经出台新政,像李女士这种联系不上原业主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享有部分强制权力,为新业主完成落户手续。据记者了解,目前成都市公安局思考的方案与此并不相同。户籍科表示,方案还将进行反复论证,充分衡量其利弊,其前提是不影响卖房者和购房者任何一方的利益,并便于操作,初步计划年内完成。

  律师说法

  签合同时约定户口迁移条款[page]

  一般来讲,法院基本不支持用“拒绝迁户”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购房者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她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跟卖主协商增加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约定售房者及其相关人员户口迁出的时间,并明确违约责任。也可以在缴纳购房款时预先扣下户口迁移押金,等迁移手续完成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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