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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6 06:27:10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地产开发越来越多,开发商往往注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资金回笼是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的,所以很多人会想到用在建工程抵押去办理贷款,那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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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是什么

  一、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是什么

  1、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开发项目)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

  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10)、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1)、如为(专项)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12)、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2、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开发项目)

  1)、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登记证明原件;

  4)、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6)、如系最高额抵押的,需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变更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9)、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0)、如为(专项)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11)、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3、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非开发项目)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

  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10)、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1)、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非开发项目)

  1)、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登记证明原件;

  4)、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

  6)、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变更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7)、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8)、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9)、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二、在建工程抵押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三、如何确定在建工程抵押物的价值?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按照该《通知》及《担保法》的有关要求,银行在确定在建工程抵押物价值时,可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拟抵押的在建工程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在建工程抵押物的市场公允价值。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银行在核定抵押物价值与实际可贷款额度的折率时应从紧把关,一般在建工程抵押折率应控制在60%以内。

  以上就是法律快的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只有了解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才能顺利进行手续的办理,不然很有可能白跑一趟,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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