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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如何还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4 10:15:2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通常,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偿还采用按月的方式。根据规定,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额不低于家庭月收入的15%(包括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存的部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核心内容:通常,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偿还采用按月的方式。根据规定,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额不低于家庭月收入的15%(包括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存的部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贷款由借款人每月用现金偿还,也可用信用卡、储蓄卡偿还。具体还款方式为:

  等额均还方式

  即在贷款期限内每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 AI(1+I)T/[I(1+I)T-1]

  其中:A:贷款本金(元);

  T:还贷款期限,按月计算;

  I:贷款月利率

  还款期内,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接到催交通知书后,必须立即补交欠付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造成贷款逾期应作如下处理:

  借款人月度还款迟于当月20日形成的逾期贷款,人民银行规定自1998年12月7日起,经办行应对逾期月还款每天计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贷款期内,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贷款银行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以及借款合同期满后,贷款人仍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在逾期期间,银行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六计收利息。

  当然,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银行按原期限利率和实际贷款的期限计算利息。其提前归还部分不再计收利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无条件同意一次支付及期月还款额(非全部偿清),经办行应同意办理;但借款人提出对提取支付要求给予补偿时,经办行应劝导借款人将提前支取数额开空帐户,由经办行按月扣收。

  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方式

  如果您按揭买房之后,手头较宽余想早些归还贷款,又该怎么办呢?目前,全市各大银行主要有以下两种提前归还贷款方式:

  全部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银行办理单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经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借款人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全部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可向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办理。

  部分提前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全部提前还款,部分商业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部分提前还款,且办理部分提前还款的方式不尽相同。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为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按原贷款合同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相应减少;第二种方法为贷款期限缩短,按原贷款合同利率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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