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
导读: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
本文介绍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分为存量房抵押登记的材料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两种类型,房地产抵押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能保障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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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存量房抵押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
6、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
7、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房地产抵押合同
二、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
5、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
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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