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入赘均征地补可获偿款,只需满足这2个条件
导读: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征地补偿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其中“出嫁女”、“入赘男”起诉补偿费用的现象也变得常见。那么,“出嫁女”或“入赘男”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呢?获得征地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作详细介绍。
1、案例
陈女士出嫁后,一直未将户口迁入入嫁地,在入嫁地也未分得承包地。生育女儿后,因为陈女士家属于农村两女户,考虑到父母的养老问题,在经过娘家全体农户同意后,陈女士的丈夫王某与女儿陈某某户口迁到了陈女士娘家。
之后因某健康养老项目开发,村里土地被征用,该村村民每人应得补偿款41000元,但是村民小组因为陈女士是出嫁女,不予分配土地补偿款。后来又经历了一次土地被征用,该村村民每人应分56986元,村民小组对这一家三口仍以不符合村民组成员资格为由不予分配土地补偿款。
陈女士一家认为,村民小组侵犯了她们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扣发他们一家三口的征地补偿款。
2、法院如何判决?
对于这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法院认为,陈女士应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而陈女士丈夫和女儿不能得到土地补偿款。理由如下:
(1)陈女士虽是出嫁女,但是她自出生至征地补偿款分配及发放前,户口一直登记在该村民小组处,具有该组常住户口,并在该村民小组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陈女士出嫁后其承包地被收回,但村民小组未能举证证明已得到陈芳的同意,也不能证明原告陈芳在嫁入地已取得承包土地。因此,陈女士在征地补偿款分配及发放之前均具有该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享有村民同等待遇。
(3)陈女士丈夫与女儿户口虽迁入该村小组,但未取得该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空挂户,不能得到该村的土地补偿款。
最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该村民小组支付给陈女士土地补偿款97000元,驳回陈女士丈夫王某和其女儿陈某某的诉讼请求。
3、如何判断“出嫁女”、“入赘男”是否应分得土地补偿款?
判断“出嫁女”、“入赘男”是否应分得土地补偿款,一般是考虑他们“是否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满足两个条件:
(1)形式要件,即当事人户籍在本村民小组;
(2)当事人在村民小组组生产、生活,依赖村民组的土地形成稳固的生产、生活状态和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不管是“出嫁女”或者“入赘男”,满足了以上这两个条件,才能享受到集体土地上的红利。
(责任编辑:杨古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