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屋产权 > 产权争议 > 产权争议诉讼的案由是什么

产权争议诉讼的案由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10:34:07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不同的商品,我们都有自己的所有权,所有权决定了我们对物品的各项权利,只有弄清楚这些权利,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产权争议诉讼的案由是什么?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不同的商品,我们都有自己的所有权,所有权决定了我们对物品的各项权利,只有弄清楚这些权利,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产权争议诉讼的案由是什么?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产权争议诉讼的案由是什么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房屋纠纷案件中的几种案由如下:

  第五章:物权保护纠纷

  物权确认纠纷

  返还原物纠纷

  排除妨害纠纷

  消除危险纠纷

  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恢复原状纠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业主撤销权纠纷

  业主知情权纠纷

  共有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地役权纠纷

  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2003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将第二十条的“征用”改为 “征收”。)

  第一条 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 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 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三、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因房屋产权而引发的纠纷发生频率非常高。这些纠纷,因其发生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1、公民间因产权登记引起的产权纠纷

  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收益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应由出资人共同所有。各自主张产权为个人所有但均提不出有力证据的,不予支持。

  但一方在产权过户时主动放弃登记,又无其他约定,在他方已登记过户后才反悔而主张产权共有的,应认定产权归登记过户方所有,并由登记方退回放弃登记一方的买房款;如一方在登记时未明确表示放弃登记,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多年来共同居住、使用、管理,登记方既未退款又长期无异议的,发生纠纷后,可实事求是地认定产权归出资双方共有,并应将产权证更改过来。

  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后,将产权登记为自己和他人所共有,双方又长期共同管理使用该房屋的,可视为出资方赠与他方,产权归双方共有,出资方反悔的,不予支持;出资方因某种原因将产权一并登记归他方姓名,但既无赠与他方的表示,又长期不让他方知道,经一段时间,他方知道并主张权利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就出资人侵犯他人姓名的行为应给与他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2、兄弟姐妹间的产权纠纷

  父母的遗留房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以个人名义领取了产权证,其他兄弟姐妹虽无异议,但一直在此房屋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因登记一方主张为己独有而发生纠纷的,应认定登记人是作为全部共有人的代表登记产权,产权应归兄弟姐妹共有。

  兄弟姐妹数人共同经商、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房屋,买房契约和房产证登记的是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视为登记人代表共有人登记产权,其房屋产权属于兄弟姐妹共有。但如果兄弟姐妹共同生活期间,其中一人用自己的资金经营工商业供养全家,并以自己名义购置了房产,兄弟姐妹为此发生纠纷,购置时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名义约定的,产权确认归购置个人所有。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产权争议诉讼的案由是什么?包括,恢复原状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业主撤销权纠纷,业主知情权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地役权纠纷等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回答,感谢您的阅读。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