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采光通行有问题业主如何维权
导读:
本文主要介绍了房屋出现采光通行问题时业主该如何维权,采光通行问题应该归谁管,需要找什么部门通过什么方法维权呢?具体如下文。
“见缝插针”建高楼
挖掘机正在拆除原先的2层旧建筑,几辆卡车在现场轮番清运建筑垃圾这里将盖一栋26层高层建筑。记者看到,在这里“见缝插针”建设的超高层建筑,与周边居民楼只隔了一条窄路。
规划公示一直未见
周边的居民近来人心惶惶,但并不知道这里到底要建设几十层高的建筑,有人说20多层,有人说30多层。当地居民一直未见这座超高层建筑的规划公示。居民们曾向规划部门投诉反映自己的疑问,6月13日规划部门书面答复说:浩翔大厦于2003年12月通过审批并核发了规划许可证。书面答复只说大厦总建筑面积23228.3平方米,没有向居民透露楼高多少层。
居民采光严重缩水
规划部门还就挡光问题答复说:“根据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所作的日照分析,该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住宅其日照时间均符合《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1997年修正)第三十八条即‘高层建筑与住宅建筑相对时,其主要日照朝向的日照间距以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在旧区不小于1小时’的规定。”居民们质问说:我们当初买下房产的时候,楼前只是2层小楼,每天可以享受五六个小时的阳光。为什么我们未见过任何公示,没有任何人征求我们的意见,每天就只剩下了1个小时的阳光?可以没有任何说法就让私人房产贬值?
为何不执行新规定
居民还质疑:为何规划部门在答复居民时以“1997年修正”《管理办法》中的旧规定“在旧区不小于1小时”为依据,而不是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无论新区、旧区一律“应当保证被遮挡建筑在大寒日获得的有效日照时数不少于2小时”为依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大街小巷高楼大厦已是很常见了,人的生活需要阳光,购买房屋时一定要选择采光好的房屋,这对后期的居住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如何挑选一个采光好的房子呢?下面法律
关于小区采光权问题,先讨论这个案例:毗邻浦东新区高行镇的高东镇“兴高苑”,是新区规划建设数万平米(一~四期)动迁安置房的市级动迁基地之一,目前已建成一、二期并从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