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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屋遗产继承缴纳的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00:54:56 人浏览

导读:

老人去世,留有安置房房屋遗产的话,如果家属需要继承,通常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需要缴纳费用,这是很多人应该不是很了解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安置房房屋遗产继承缴纳的费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老人去世,留有安置房房屋遗产的话,如果家属需要继承,通常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需要缴纳费用,这是很多人应该不是很了解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安置房房屋遗产继承缴纳的费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安置房房屋遗产继承缴纳的费用

  1、继承人的不管是第几位都是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是一个更名手续,只有工本费。但是前提是不在买卖。如果进行了买卖,缴纳的税费要高出一半左右,因为只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房屋总价的20%之多。

  2、进行正常的买卖手续的话,缴纳的费用就没有那么多了,主要有:工本费100元;契税,房屋评估出来的总价值的1.5%;印花税,评估值的0.05%;房屋评估费用,评估出来的价值的1%,还有公证的费用。

  3、在缴纳的税费里,契税是视继承人位置的,如果是首位法定继承人就不用缴纳契税。

  二、安置房继承有哪些限制

  1、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包括继承。

  2、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

  3、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如房产证下来后,可由你公婆直接亲笔书写一个遗嘱,内容是他们死后这个房子由谁继承等问题。

  4、另外一种继承限制的情况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申请法院确认使用权的归属,再进行继承的认定。

  三、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所需的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安置房房屋遗产继承缴纳的费用的内容,由此可知,安置房房屋遗产继承也可以说是一个更名手续,一般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如工本费。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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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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