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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22:12:2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进行征收之后一般都会对征收户进行安置房的分配,毕竟是收了他们的房子就要先给一套房子先住着。但是很多人其实都是有相应的房产的,所以一般就会出卖他们的安置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

  在我国进行征收之后一般都会对征收户进行安置房的分配,毕竟是收了他们的房子就要先给一套房子先住着。但是很多人其实都是有相应的房产的,所以一般就会出卖他们的安置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但是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房屋在几年后的价值是升还是降都是个未知数,那么房产证拿到后,如果卖主拒不过户,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过户,所以,风险还是有的。约定的双倍违约因为过高,一般会被法院认为是无效的。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房屋过户前,也有可能会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三、安置房买卖合同要注明哪些问题?

  1、查看产权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

  2、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3、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关于安置房其实就是现代对于征收户的补偿之一,但是其房产还是实实在在没话说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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