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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0:24:56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拆迁方对拆迁城中村或农村土地时,经常受到村民的联合抵抗,但是他们又拒绝与拆迁方进行合理的协商。这个时候拆迁方就只能想办法处理这棘手的事了。那么今天就来看看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拆迁方式是什么样的,补偿方式又是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拆迁方对拆迁城中村或农村土地时,经常受到村民的联合抵抗,但是他们又拒绝与拆迁方进行合理的协商。这个时候拆迁方就只能想办法处理这棘手的事了。那么今天就来看看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拆迁方式是什么样的,补偿方式又是哪些?

  一、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拆迁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三、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看完上面的内容,你也知道有哪些办法可以处理你的纠纷了吧,但其实只要拆迁双方能够好好协商,商讨出一个合理价位,就皆大欢喜了;实在不行,还可以请国家司法机关介入呢。好了以上就是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的有关内容了,谢谢你的浏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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