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能向法院起诉吗
导读:
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一种土地财产。在遇上拆迁补偿纠纷的时候,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的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在面对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的时候,能向法院起诉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能不能向法院起诉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的概念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二、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为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在面对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的时候,先进行调解,不能调解成功再进行起诉。
三、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能不能向法院起诉的相关内容。由上可知,在遇到宅基地纠纷的时候,首先应该先调解,不成功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宅基地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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