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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12:07:50 人浏览

导读: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在城市范围内,也是规划区内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的房屋拆迁,符合一定条件时,国家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在城市范围内,也是规划区内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的房屋拆迁,符合一定条件时,国家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现已废止)。但是对于全国各地的房屋,制作了一般的统一规定。但是,2018年的城市住房拆迁补偿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对房屋的补偿方式及标准做出规定如下:

  一、补偿方式问题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以协商的方式选择货币补偿,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依据《征收条例》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第三款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补偿内容及标准问题

  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由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所构成的。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当批准使用的土地面积大于该房屋自身占地面积时,如院落、绿地、活动场地、停车位等空地,都应该计算其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搬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所给予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是指在临时周转和过渡期限内,由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作为其自行解决住房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遇到征收按照《征收条例》规定,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者产权调换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

  综上所述,2018年城市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参照附近的房屋的价格进行衡量,或者按照拆一换一进行房屋置换,只有清楚、了解好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地争取到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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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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