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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妪手书感谢信寒冬送法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4 11:08:02 人浏览

导读:

我是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我怀着万分感激之情表达我及家人对您们深深的敬意和谢意。三年多来,面对房屋被强挖成危房的危险,我们随时面临失去唯一家园而流离失所的悲惨境遇是您们不辞劳苦多次深入实地调查、察看由于您们的努力工作,才让我们的拆迁问题得到

  “我是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我怀着万分感激之情表达我及家人对您们深深的敬意和谢意。三年多来,……面对房屋被强挖成危房的危险,我们随时面临失去唯一家园而流离失所的悲惨境遇……是您们不辞劳苦多次深入实地调查、察看……由于您们的努力工作,才让我们的拆迁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您们无愧于头顶的国徽和胸前的天平!您们真正做到了‘为国徽添彩,让天平永恒’”。

  昨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这样七封厚重、特殊的感谢信。厚重在于这感谢信不仅表达了林某某老人全家由衷的、饱含深情的敬意和谢意,而且寄托了老人一家对法官们“为国徽添彩,让天平永恒”的真诚祝福!特殊在于这感谢信不仅是这位年近八旬老人在子女的陪伴下冒着寒风送到法院递交给法官们的,而且更为重要的,这感谢信是这位老人亲自用钢笔工整手书而成的,一连就是七封,写给了所有为案件付出过努力的法官们!

  这些厚重的感谢信背后,是宜宾中院在构建社会和谐的大背景下,在推进“大调解”工作进程中,立足审判实践,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和谐,能动司法,和谐解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生动实践。

  案件的起因是,三年前,林某某老人位于翠屏区北正街的房屋因城市开发建设而面临强制拆迁,其产权登记面积为87.99平方米,房屋实际面积为210.13平方米。因在房屋面积计算、拆迁安置补偿等关键问题上不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双方情绪对立,曾发生多次激烈的冲突,老人的房屋已成了孤岛、危房。老人一家表示将用生命捍卫自己的物权,誓与房屋共存亡。在房屋即将被强制拆迁,全家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老人以房屋四界清楚、产权证登记错误为由,将宜宾市房地产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房管局纠正房屋建筑面积登记的错误,以此挽回房屋被强拆而导致的安置面积缩小的问题。市房管局则认为产权证登记正确,超出面积属违章建筑。

  案件上诉到中院以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就案办案,单纯从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角度处理本案,不妥善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必将进一步激化当事人的矛盾,引发激烈的冲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承办法官迅速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高度重视、亲自指挥下,院领导、承办法官多次开会研究案件的处理方案,多次到现场查看房屋,到街道社区询问,到房管局座谈,详细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明晰了案件的焦点和核心。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立足以情动人,耐心地、不厌其烦地开导行政相对人,用情感软化他们激动的情绪,劝导他们理性地处理问题,回归到处理问题的基点上来,配合法院的工作;另一方面,立足法律,深入、细致地与房管部门和开发商的沟通协调,辨法析理,促使房管局、开发商理解、支持、配合法院的工作。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开发商终于与林某某等人达成了给付63.44万元补偿款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老人一家相当满意,以至于出现了开始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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