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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补偿费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9:21:3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人们对于土地的了解并不多,只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资源,并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土地安置补偿费标准是怎样?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人们对于土地的了解并不多,只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资源,并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土地安置补偿费标准是怎样?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土地安置补偿费标准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安置地可以交易吗

  土地交易是必须在国土局有备案的地块。安置地其实就跟农村里审批一块地自己盖房子一样。这个地块是不能交易的。只有使用权,没有交易权。盖好房子后好像也只是能办房产所有权证,而不是办理出房产证。这就是居民房与房地产的区别了。

  三、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

  (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土地安置补偿费标准是怎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用土地时应该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国家有相应的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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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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